招商书
组织机构:
芬兰科沃拉市政府
北欧芬兰投资有限公司
支持机构:
科沃拉Innorail物流
招商机构:
温州侨务出入境公司
咨询机构:
芬兰驻上海总领馆
温州侨务出入境公司
北欧中国城
——进入北欧和俄罗斯经济发达的西部地区的贸易门户
北欧中国城是芬兰科沃拉市政府全球国际物流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芬兰科沃拉市政府、芬兰驻上海总领事馆处全力支持,旨在北欧这个高端市场建立第一个北欧中国城,解决北欧中小批发商中国产品的采购问题,帮助中国行业龙头民营企业走出去开拓北欧市场,并让中国民营企业学会在欧洲的法律框架下和欧洲人做贸易的方式,为行业龙头的民营企业提供一个走向北欧市场的综合解决方案。北欧中国城具体的优势如下:
一、北欧中国城位于北欧和俄罗斯西部地区(包括部分独联体国家)的交界地带的芬兰科沃拉市,中国城辐射北欧四国(芬兰、瑞典、挪威、丹麦)、俄罗斯经济最发达的西部地区(距离莫斯科1000km、距离圣彼得堡287km)和部分独联体国家,是目前北欧地区的唯一的北欧中国城,拥有8000万人口的广阔的市场。同时通过北欧中国城也能解决货物安全、货运通关,避免通过俄罗斯必须的灰色清关问题。
二、芬兰科沃拉及周边地区虽然只有10万人口,却是西伯利亚大铁路从亚洲至欧洲的货运终点,是北欧最重要的铁路货运枢纽和物流中心之一,北欧的科特港和哈明那港也距科沃拉60公里。中国做生意靠人气,欧洲做生意靠物流,北欧中国城拥有强大的铁路和港口物流支持,目前与我国上海、宁波等港口有海运、海铁、铁路货运通道,并设有海关、保税仓库等设施。
三、北欧中国城将建立北欧高端中国产品的销售平台,既为当地的中小批发商解决中国产品的采购问题,又为国内企业在国内从事出口贸易的低利润问题。作为中国产品的批发市场,能普遍保证中国产品有高额的利润。
四、北欧中国城在市政府出资支持下建立贸易促进中心,以帮助参与北欧中国城的中国企业从报名开始即享受一系列在北欧做生意的启动服务,以帮助中国企业熟悉和学会如何在北欧做贸易。服务内容包括事先考察安排、预先推广中国产品、培训中国商人、协同进行中国产品的贸易推销以切实帮助中国企业在短期内在北欧的贸易启动。
五、北欧中国城将聘请芬兰专业律师和专业会计师进行一揽子的欧洲商务法律和会计等诸方面的服务,如公司注册、产品的注册、资金的回拢、法律咨询等一系列的服务,以帮助和培训中国企业学会在欧洲的法律框架下做生意,培养企业的全球化人才。
六、北欧中国城还将建立中国中心,进行一系列的生活、后勤和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服务,创造一个异国他乡的中国环境,解决中国企业商人的业余生活,丰富文化生活。
招商背景
在中芬两国政府及经贸企业界的共同合作,中国已经是芬兰欧洲地区以外继美国和日本之后的第三大贸易伙伴。
经过华侨华人及国内企业的不懈努力,目前中国轻工产品及日用消费品在芬兰市场非常畅销,中国的日用类商品已在芬兰及其周边欧洲国家具有绝对多数的市场占有率,并具有很强的竞争实力和利润空间。为中国赢得了“世界加工厂”的美誉。
科沃拉政府,为满足芬兰周边地区包括俄罗斯、瑞典、挪威、丹麦、爱沙尼亚等国的主要买家(国际大采购商、主要超市、专卖店、连锁店、主要贸易商、批发商)源源不断的加工外包需求,斥巨资发起成立了北欧第一家中国商品交易中心——北欧中国城。
招商目的
应北欧众多著名采购商的强烈要求,他们希望单独设立面向中国供货商的北欧中国城,让北欧买家与中国卖家能够拥有一个自由洽谈、直接交易的商业平台,以最大限度地利用中国得天独厚的低廉生产力资源。
经过芬兰科沃拉政府的充分酝酿和筹备,决定建设占地13万平方米营业面积4万平方米的北欧中国城。
招商对象
中国政府工商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类型公司和企业
欧盟和俄罗斯正在经营的公司和企业
交易模式
北欧中国城采用国际通行的合作方式,以解决长期困扰中国企业的出国难、费用高、国外法律不清、国际贸易不便、语言交流障碍等问题。
充分利用芬兰对整个欧洲的经济辐射力,汇聚中国优秀商品企业,长期集中展示代表中国最高生产水平及工艺的产品,使更多的欧洲买家有机会深入了解中国生产及加工实力,最终产生各类加工及出口定单,使中国企业免除了单独拓展欧洲市场的诸多不便,最大限度的避免了经济风险,增加了经济收益,为今后大踏步独立开发欧洲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入住商户费用
北欧中国城展位限量预订
◆ 第一期标准交易展位120个,面积30-400平方米不等;
商铺租金:
15欧元/平方米/月;
仓库租金:
5欧元/平方米/月
芬兰政府鼎立支持
北欧中国城由芬兰科沃拉市政府作为主办单位,中国城将充分利用芬兰官方优势,邀请当地市政府官员、芬兰商会官员、中国驻芬兰使馆官员出席中国城开幕式,同时通过欧洲各大报社、电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客户入芬邀请函
由芬兰科沃拉市政府颁发
客户芬兰签证
由北欧芬兰投资有限公司、芬兰科沃拉市政府全程协助
国外买家组织
◆ 通过芬兰各地政府机构、驻欧洲各国使馆商务机构、欧洲各国行业商会及相关会员网络将商品信息发至欧洲各国采购商。
◆ 通过北欧专业媒体及大众传媒,全年对中国城及相关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
入住商须知
◆ 入住商自行派人常驻北欧中国城,中国城将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 所有交易展位均由厂商自行布展
◆ 厂商承诺不得在中国城范围内陈列或销售侵权假冒产品;
◆ 未尽事宜,将依照中国城具体规定。
联系方式:
--- 本招商书最终解释权归北欧芬兰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
|